医保物价

广州医保政策及指引

职工门(急)诊选点指引


2021-04-12  阅读量:[]

一、选点

1.广州职工医保(在职、退休)来我院门诊进行选点就诊时需注意:

门诊就诊定点新增1家中医定点医疗机构(参保人可选1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、1家其他定点医疗机构、1家中医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普通门诊选定的就医机构),取消了先选“小点”后选“大点”的顺序要求。“广州开发区医院”、“广州开发区医院南岗院区”均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“大点”。

2.选点携带资料:医保电子凭证、广州市社会保障卡(社保卡)、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磁条卡(医保卡)、居民身份证原件、临时医保凭证。

3.办理地点:广州开发区医院门诊一楼大厅前台、广州开发区医院南岗医院一楼大厅服务台。

4.办理时间:工作日工作时间。

二、职工医保普通门(急)诊报销比例及支付限额

1.普通门诊报销比例:定点我院成功后,来我院就诊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65%、退休职工70%。

2.参保人普通门诊就医,所使用的药品、医疗服务项目及医用耗材符合省医保目录、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的,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。

3.统筹基金支付限额:在职职工、退休人员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,分别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%、7%。

三、改点

参保人在一个年度内(1月1日至12月31日),未在选定医疗机构发生普通门(急)诊记账医疗费用,需变更选点的,可到选定医疗机构直接办理改点。如已经发生1次或以上的医保结算,原则上不予变更改点。确因户口迁移、居住地变化、工作单位变动、或者因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变化、重大突发事件等情形,请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向本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改点。


上一条:广州医保业务办理地点、工作时间指引 下一条:门急诊待遇(含普通门急诊及急诊留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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